作者:中科苑 发布时间:2023-06-21 14:15:31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深教〔2023〕56号
各区(大鹏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初中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中招”,下同)工作,现就2023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条件
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6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含在市外毕业的往届生)
(三)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非深户应届毕业生,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根据条件报读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
1.同时符合下列5项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按照我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下同),也可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1)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4)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缴费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考生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2.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我市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1。凡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均须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学校(含报名点,下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及任务见附件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本市应届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由各学校负责审核。
2.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户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户应届生(简称“社会类考生”,下同)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zzk.edu.cn)进行注册,上传报名审核资料。若考生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需按照系统提示的不通过原因,重新补充提交审核资料,如多次上传资料失败或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咨询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设的社会报名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操作。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网上缴费
3月31日至4月8日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完成报名。
三、报名材料核验
(一)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见附件4。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指定专人严格审核报名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对于需交还考生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学校要留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并由学校核验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的印章,签字并写明核验日期后存档。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社会类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考生所使用的姓名及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中的姓名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名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考生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按现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记录录入。如有更改,须在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前(5月31日)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办理。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属学校随迁子女学籍审核工作,并统筹做好本区初中学校(含辖区内市属学校)的中考报名工作。各有关初中学校负责做好本校毕业生中考报名的组织和网上报名把关工作。
(五)随迁子女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全市统一的指导性意见,相关意见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解释。
(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籍情况录入与核实
(一)考生报名相关的学籍信息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录入报名系统,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并核实所属初中学校考生的学籍情况。
(二)2023年我市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按照《深圳市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上述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校考生的指标生填报资格进行核实,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格式见附件5)。
五、报名收费标准
(一)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13号)规定,参加中考的考生,每科收取考试费10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体育(按两项收费)、英语听说考试,每生80元。
(二)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由各初中学校汇总。初中学校于4月28日前将减免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2日前报送市招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招考办在系统进行减免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为让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市招考办制作了《深圳市2023年中考考生及家长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学校应在3月30日前将《告知书》发给本校全体考生,并于4月10日前将所有考生及家长签名的《告知书》回执收齐,留存备查。社会类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阅读知晓《告知书》内容后,方可进入报名页面。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设立中考咨询服务窗口,向社会(或本校考生家长)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以及回答来电咨询工作。各区社会报名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社会类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注明原因及需要补交的资料,保证社会类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热情为考生服务;要安排足够人力,做好各项报名数据的录入与核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附件:
1.深圳市2023年中考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深圳市2023年中考报名工作时间及任务安排表
3.深圳市2023年中考报名相关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4.深圳市2023年中考报名交验材料
5.符合指标生报名条件考生名单公示(格式)